Oct 27, 2007

名牌,名牌,我愛你!(下)





西方社會是以「我」為中心的個人主義的社會。如果「我」沒有自己獨一無二的個性,而只是追隨他人的話,那「我」不過是平凡的「我們」當中的一份子。這樣的話,「我」便是可有可無及毫無意義的人。因此,「我」活著的意義,在於有著只有「我」才擁有的個性。所以,西方的衣著打扮,大多是大膽地跟隨自己的個性。大家不管大家穿什麽衣服。因此,所謂的名牌對西方人並沒有很大的吸引力。如果大街上有很多人穿著名牌服装,他們大都會避之則吉。比起名牌,人們往往傾向選擇自己喜愛的商品。原因當然是西方社會是以「你是你,我是我」的個人主義為根本觀念。那麼,東方人又是怎樣想呢?

打造和階社會的口號經常在一些東方國家聽到。與他人不同的、為自己獨有的個性,則很難被別人接受,越是有個性的人就越受排斥。為了不被孤立,為了與他人融合在一起,人們只能收斂自己的個性,努力成為一個附和他人的普通的人,亦即是不能與眾不同。這一點從衣服上也看得出來。如果穿得特別一點,在街上被人用奇怪眼光看著,就會感到不自在了。在街上碰到差不多打扮的人就會覺得踏實。但東方人也想炫耀自己,用昂貴的名牌使能達到目的了。但他們想怎樣才能讓別人一看就知是名牌呢?當然是品牌印在商品上!(越顯眼越好)因此,因穿著名牌貨而獲得別人羨慕。所以大家便一起搶購名牌來獲得一點心靈滿足和少少自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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